什么是《兰特曼法案》?
《兰特曼发育障碍服务法》(《兰特曼法》)是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中规定:
- 规定了发育障碍人士的权利和义务
- 指定负责规划和协调为发育障碍人士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机构
因此,《兰特曼法案》确立了一套流程,用于确定为发育障碍人士及其家庭提供的服务和支持。根据该法案的规定,该流程中的核心协调机构是该州21个区域中心。金门区域中心负责服务居住在旧金山、马林或圣马特奥县的居民。
这对您为何重要:
总而言之,3岁的儿童将完全退出“早期启蒙”(Early Start)项目。该儿童在退出“早期启蒙”项目后,可能有资格通过您所在地区的学区获得特殊教育服务,并可能根据《兰特曼法案》(Lanterman Act)有资格获得区域中心的服务。
兰特曼程序是怎样的:
- 当您的孩子大约2岁6个月时,您的“早期启蒙”社工将协助您的家庭完成退出“早期启蒙”服务的过渡流程。
- 如果您的家庭希望进行评估,您的“早期介入”工作人员会将您的孩子转介给过渡期社工进行评估。
- 过渡期社工将致电您,开始进行兰特曼评估。
-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为您孩子安排一位心理咨询师,协助其完成兰特曼评估。
- 随后,我们的跨学科团队将召开会议,以确定您是否符合兰特曼(Lanterman)服务的资格。该团队成员包括:您的“早期干预”工作人员、一名心理学家和一名医生。
- 您的“早期介入”工作人员或过渡期社工将通知您资格审核结果。
- 如果符合条件,您的孩子将被分配一名长期服务社工。如果被认定不符合条件,您的案件将被结案,您可以稍后致电申请重新评估,或者您有权提出上诉。
哪些人符合区域中心服务的资格?
根据《兰特曼法案》,如果您的孩子患有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的发育障碍,则有资格获得区域中心的服务:
- 智力障碍、脑瘫,
- 癫痫,自闭症
- 经确认与智力障碍密切相关,或需要接受与智力障碍者类似治疗的状况。(此处不包括纯粹属于精神疾病、纯粹属于学习障碍或纯粹属于身体疾病的状况。)
发育性残疾应符合以下条件:在18岁前出现;可能无限期持续;且对个人构成实质性残疾。“实质性残疾”是指在以下主要生活活动领域中的三个或更多领域存在显著的功能限制:
- 自我关怀
- 理解与表达能力
- 学习
- 移动性
- 自主性
- 独立生活能力
- 经济自立
常见问题
评估对家庭完全免费。
所有“早期干预服务”在孩子满3岁时即告结束。若经审核符合条件,您的专属社会工作者将安排会议,共同制定《个人计划(IPP)》。家长需优先使用私人保险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包括自闭症行为健康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进食治疗和/或物理治疗。此外,还需探索其他通用资源(例如加州儿童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个人计划方案》(IPP)确定,可能包括:资源转介、权益维护、个案管理、社区生活方案、临时看护、医疗补助豁免计划、日间照料以及/或某些辅助器具。但请注意:部分服务可能需要支付费用。
该残疾并非仅限于身体方面,且该儿童在以下主要生活活动领域中,至少有两个领域存在显著的功能限制:
- 自我关怀
- 理解与表达语言
- 学习
- 移动性
- 自主性
被认定为“暂定符合资格”的儿童,应在年满五周岁前接受重新评估。该儿童须符合发育障碍的定义,方可在五周岁时继续享受区域中心的服务。
如果判定不符合资格,这意味着您的孩子未达到兰特曼服务(Lanterman Services)的资格标准。您的孩子仍可能有资格通过社区、学区以及您的医疗保险获得相关资源。如果不符合资格,您有权对该决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包将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给您。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致电过渡期社工或您的“早期启航”项目社工。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