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表

残疾人服务体系中充斥着许多难以记忆的术语和缩写。金门区域中心编制了这份清单,旨在解释常见术语及其含义。我们希望这份清单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残疾人服务体系工作人员使用的文件、表格和术语。

A

  • 倡导者: 指为帮助他人而采取行动的人 (如“教育倡导者”);也指代表他人采取行动。
  • 《年龄与阶段问卷》(ASQ):一种 用于评估儿童从1个月大到5岁半期间成长与发育情况的发育筛查工具。该问卷提供两种版本:ASQ-3(发育版)和ASQ-SE-2(社会情感版)
  • 《美国残疾人法案》(ADA):这项 联邦法律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其适用范围涵盖就业、州和地方政府、公共场所、商业设施、交通以及电信领域。
  • 上诉: 要求更改某项决定的书面请求 ;亦指提出此类请求。
  • 地区委员会:分布于 加利福尼亚州全境的13个地区。设立地区委员会的目的是监督和审查为发育障碍人士提供服务的体系。
  • 评估:通过观察 和测试更好地识别个人的优势与需求。这样,我们就能制定适合的教育方案,并跟踪他们的进步情况。
  • 评估计划:概述了 用于评估特定学生的各项测试。这些测试可能包括心理测试、学业成就测试和语言测试。
  • 高风险:指那些已经或可能存在发育问题,且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其未来学习的儿童。
  • 注意力缺陷障碍(ADD 或 ADHD):一种以注意力持续时间短、过度冲动以及不合时宜的多动为特征的行为障碍。症状会因环境因素而异。
  • 听力学服务:该 服务旨在识别患有听力损失的儿童,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帮助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能力。
  • 听觉处理: 理解和运用所听到的信息的能力,包括语言和非语言声音。
  • 自闭症:一种 以严重的语言和沟通障碍、人际交往困难、异常动作以及自我刺激行为为特征的障碍。患者在处理玩具或物品时可能感到困难,且缺乏许多日常生活技能。

B

  • 行为障碍:一种 导致儿童难以学习或与他人相处的能力障碍。该障碍的成因可能差异很大。

C

  • 加州儿童服务局(CCS):加州 针对有特殊医疗需求的儿童实施的《第五章》计划。(《第五章》是联邦资金来源。)CCS负责为符合CCS资格的疾病安排、指导并支付医疗护理、设备及康复服务的费用。适用资格规定。
  • 脑瘫(CP):一种 神经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肌肉控制能力缺失及运动协调障碍。该疾病通常由胎儿在子宫内早期发育期间或出生时脑部受损引起。脑瘫不会逐渐恶化。症状可能包括:婴儿期肌肉无力、流涎、语言障碍、难以控制膀胱和/或肠道功能,以及癫痫发作。
  • 儿童保护服务处(CPS): 隶属于人类服务部的下属机构 ,负责调查针对儿童的虐待指控。
  • 社区咨询委员会(CAC):由 残障儿童家长、社区成员、学生及特殊教育专业人士组成,负责 就特殊教育项目向校董会及学区行政部门提供建议。
  • 咨询:一项 相关服务;包括家长和儿童接受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和/或指导顾问的帮助

D

  • 发展服务部(DDS):该州政府机构 负责管理加利福尼亚州的“早期介入”(Early Start)计划,以及其他面向残障儿童和成人的全州性项目。DDS通过遍布加利福尼亚州的21个区域中心,为发育障碍人士提供服务和支持。
  • 康复部(DR):这是一个 由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共同 资助的项目 ,为残疾人士及希望聘用合格人才的雇主提供多种服务。康复部提供的服务均根据个人情况量身定制,旨在帮助其实现就业目标。残疾人士与顾问将通力合作,共同确定哪些服务能提供最佳支持,以帮助其做好求职准备、寻找工作并保持就业。
  • 指定教学与服务(DIS):有时也被 称为相关服务;指通过评估确定、并被写入个别化教育计划(IEP)中、对儿童从特殊教育中获益必不可少的专项教学和/或支持服务(例如:言语/语言治疗、视力服务等)。
  • 发育迟缓:指 儿童无法掌握同龄儿童通常能够掌握的技能。
  • 发展历程: 儿童在掌握各项技能或达到发育里程碑(如伸手、翻身、爬行)方面取得的进展
  • 发育技能/里程碑: 指儿童在特定年龄段内应能完成的动作 (如伸手、翻身和爬行)。
  • 发展测评: 一种标准化 测评,用于衡量儿童的发展水平,并与同龄其他儿童的发展水平进行比较。

E

  • 幼儿发展专家:指从事 儿童发展咨询工作的人员 ,通常拥有幼儿发展、幼儿教育及/或儿童发展领域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 早期干预: 为发育里程碑达标迟缓、存在残疾或有患残风险的婴幼儿(3岁以下)提供的服务 和项目。
  • EPSDT(早期定期筛查、诊断和治疗): 针对符合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资格的21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强制性 医疗补助(Medi-Cal)福利和服务;旨在确保儿童能够获得早期和全面的预防性医疗保健及治疗。各州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必须提供EPSDT福利。
  • “早期启动”:加利福尼亚州对 《残疾人教育法》(IDEA)C部分所规定的早期干预服务的称谓。
  • 早期干预项目:一种 旨在在儿童的后续发展和学习受到严重影响之前,对已发现的儿童发展问题进行矫正的项目。
  • 权利:指 获得某些服务和福利的法律权利
  • 公正听证: 由外部人员主持的正式会议 ,旨在解决关于区域中心服务或儿童教育计划的分歧。

F

  • 家庭资源中心(FRC):为有特殊医疗需求的儿童家庭提供信息、教育和支持。在旧金山,“残疾儿童家庭支持”项目即为家庭资源中心。

H

  • “健康家庭计划”:加利福尼亚州儿童 健康保险计划,旨在为家庭收入高于Medi-Cal资格标准、但仍属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提供健康保险。需符合相关资格规定。
  • 健康与护理服务:一项 相关服务;由学校护士或其他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提供的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 《个体化教育计划》(IEP):这是 为通过《残疾人教育法 》(IDEA)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儿童制定的服务计划
  • 个性化家庭服务计划(IFSP):这是一项 针对符合“早期介入”(Early Start)资格的儿童及其家庭的服务与支持计划,根据服务需求制定。该计划包含满足儿童及家庭独特需求所需的服务、服务的起止日期,以及服务提供的方式。
  • 个性化计划(IPP):该 计划详细列出了儿童将从金门区域中心获得的服务。
  • 个性化过渡计划(ITP):旨在帮助学生从一个环境顺利过渡到另一个环境(例如,从一个教室或学校到另一个,或从学校到职场)的教育计划。过渡规划从14岁开始。
  • 《残疾人教育法》(IDEA):这是一项 联邦法律,旨在规定并规范针对所有0至21岁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
  • 知情同意:家长 就对其子女进行评估、为其提供服务或将其安置于特殊教育环境所签署的 书面许可。
  • 机构推定:允许 残疾儿童无需考虑父母的收入或资产即可符合Medi-Cal的参保资格。适用相关资格规定。
  • 接案: 机构用于确定儿童是否符合其所提供服务资格的流程
  • 跨学科团队:一个 强调不同学科之间相互协作的团队。

L

  • 《兰特曼法案》:加利福尼亚州 的一项法律,规定发育障碍人士有权获得其所需且自主选择的服务和支持。该法律由发育服务部负责执行,相关服务则通过加利福尼亚州区域中心系统提供。

M

  • 调解:家长与学区工作人员举行会议,旨在就孩子的教育方案达成一致。这也是与区域中心进行公平听证程序的一部分。
  • 医疗补助豁免:这些 豁免(也称为“机构推定”)允许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其父母收入超过收入限额——符合医疗补助(Medi-Cal)福利的领取资格。豁免计划由发展服务部(DDS)或医疗补助(Medi-Cal)的居家服务部负责管理。需符合相关资格规定。
  • Medi-Cal:加利福尼亚州的 公共医疗计划,为低收入的加州居民以及医疗费用极高的其他人群提供医疗和长期护理服务。Medi-Cal 提供两种保障类型:按服务收费和管理式医疗。需符合资格要求。该计划亦称为 Medicaid。
  • 多学科:指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两个或多个学科或专业。
  • 多学科团队:根据 州法律,指两个或多个学科或专业领域以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参与,以提供综合性、协调一致的服务,包括评估、鉴定及个体家庭服务计划(IFSP)的制定。

N

  • 自然环境: 在自然环境中尽可能多地提供早期 干预服务,包括无残疾的婴幼儿所参与的家庭和社区环境。

O

  • 职业治疗(OT):一种治疗手段 ;旨在帮助存在严重平衡与协调问题、感知运动功能障碍以及日常生活技能执行困难的儿童;当评估显示运动和感知方面的困难影响课堂表现时,会提供此类治疗。

P

  • 最后支付方:该术语 用于描述一种情况,即资金不得用于履行本应由其他公共或私人来源支付的服务所产生的财务义务。例如,早期干预资金仅可用于符合条件的儿童所需、但目前无法通过任何其他联邦、州、地方或私人来源获得的早期干预服务。

R

  • 转诊:指为确定是否需要专项服务以及所需服务级别而进行的评估建议。
  • 区域中心:根据 《兰特曼法案》的规定,这些中心负责 为发育障碍人士提供个案管理服务、协调服务采购,并协助其在社区内获取服务。此类中心是加利福尼亚州独有的。
  • 信息披露授权书:一份经签署的法律文件,授权医生、学校或企业将您的私人记录(如病史或检查结果)与您指定的特定个人或组织共享

S

  • 服务协调: 区域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的活动 ,旨在协助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早期干预”计划下的服务。

T

  • 过渡:指一个人在人生中从一个教育项目转向另一个教育项目的时期(例如,从婴幼儿项目过渡到学前班,或者从高中过渡到职场。)
  • 过渡计划:这是 《个体家庭服务计划》(IFSP)的一部分 ,通常在儿童满2.6岁时制定。该计划由家庭、区域服务中心服务协调员、公立学校工作人员以及多机构团队的其他成员共同制定。过渡计划包含具体步骤,旨在帮助家庭及其子女顺利完成这一过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