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RC 服務
在金門區域中心(GGRC),我們為符合資格的智障及發展障礙(I/DD)人士提供從出生到成年的各項服務與支援。 0至3歲的兒童可獲得「早期介入服務」(Early Start Services),而3歲及以上的人士則可透過《蘭特曼法案》(Lanterman Act)獲得服務。我們將與您共同制定計畫,並協調各項服務以協助您達成目標。服務由分布於整個灣區的各家服務提供者提供。
3 種接收與管理服務的方式:

什麼是社工?
每位接受 GGRC 服務或支援的人士,都會被指派一位社工,該社工會定期與您保持聯繫。 您的社工主要職責是協助您制定並執行一份能反映您最重視事項的計畫。對於接受「早期介入」(Early Start)服務的家庭,此計畫稱為「個人家庭服務計畫」(IFSP);對於接受「蘭特曼」(Lanterman)服務的人士,則稱為「個人計畫」(IPP)。您的社工將協助您尋找符合該計畫的服務與支援。
您的保險計劃如何決定您所能獲得的服務
您的服務計畫詳列了您透過 GGRC 所獲得的所有服務。此計畫是與您共同擬定的,其中闡述了您的目標、您所需的支援類型,以及各項服務將如何協助您按照自己的方式過上充實的生活。
如果您是透過《蘭特曼法案》接受服務,此計畫稱為「個別計畫(IPP)」。對於參加「早期介入計畫(Early Start)」的家庭,該計畫則稱為「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雖然名稱略有不同,但這兩項計畫的目的相同:區域中心僅會提供或支付計畫中載明的服務。
您的計畫是以人為本的,這意味著它是以您、您的優勢,以及您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物為核心所設計的。
制定與檢視您的計畫
在您申請並獲准使用區域中心服務後,您的 GGRC 社工將與您合作:
- 在完成首份計畫以及此後的所有其他計畫之前,請先與您的規劃團隊會面
- 請於 60 天內建立您的第一個計畫
- 請每年至少檢視一次您的計畫(您可以隨時調整計畫,以更符合您的需求)
- 每三年制定一份新計畫;若您參加「自主決定計畫」(SDP),則需每年制定一次。
誰協助您制定計畫?
規劃小組必須包含(至少)服務接受者及其 GGRC 社工。您亦可納入您支持網絡中的任何成員(家人、朋友、照顧者等)。作為一個團隊,您的規劃小組應了解:
- 您的技能與能力
- 您希望達成的目標,以及實現這些目標所需的技能
- 您可能需要哪些類型的課程、教育或服務,以精進現有技能或培養新技能
- 規劃團隊每位成員在協助您達成既定目標方面的角色與職責
- 您將從區域中心獲得(或繼續獲得)的具體服務與支援
- 您將獲得的所有服務與支援(包括非區域中心提供的服務與支援)的資金來源
貴規劃團隊的討論與決策,將形成一份文件(即《個人規劃方案》本身),該文件反映了您的意願與最佳利益。

選擇與管理您自己的服務
有些人希望在服務的選擇與提供方式上擁有更多選擇權和掌控權。GGRC 提供多種方案,讓個人和家庭能在遵循與 GGRC 共同制定的服務計畫的同時,更積極地參與服務管理。
其中兩種選項分別是「自主決定計畫」與「服務使用者主導服務」。這兩種選項仍需經核准的計畫,且服務必須載明於該計畫中,區域中心才會提供或支付相關費用。

自主決定計畫(SDP)
與所有區域中心服務一樣,「自主決定計畫」(SDP)的核心在於「您」。您可以自行決定去哪裡,以及與誰共度時光。SDP 為您提供了一種不同的方式來管理這些選擇。您無需指定特定的 GGRC 服務提供者,而是自行尋找服務,並管理自己的預算來支付這些服務費用。 這讓您在選擇服務與支援時擁有更大的自由、掌控權與責任。您仍會與社工會面,共同檢視您的服務需求並擬定預算。請與您的 GGRC 社工洽談,了解 SDP 是否適合您。

我可以申請哪些服務?哪些單位可以提供這些服務?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選擇一位您已經認識的人——例如朋友、家人或其他社區成員——來提供服務。該名工作人員必須年滿 18 歲、具備在加州工作的資格,並且有能力提供該項服務。
只有特定服務可由參與者主導。這些服務可能包括:
- 日間托育
- 護理
- 喘息
- 交通
- 成人社區培訓服務 (CIT)
- 個人助理
- 獨立生活服務
- 輔助就業
- 社交與休閒
- 營地
- 非醫療療法
這些選項讓個人和家庭能夠利用社區計畫,例如市/縣立公園與休閒活動計畫、基督教青年會(YMCA)、舞蹈與藝術工作室,以及類似的組織。
所有由參與者主導的服務均須使用財務管理系統(FMS)。該 系統負責處理付款、薪資、稅務及法定申報事宜,以確保服務得以妥善管理。
您的 GGRC 社工可以協助您了解「參與者主導服務」,包括這些選項是否符合您的目標,以及如何將其納入您的服務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