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由各年齡層的智障及發展障礙人士照片拼貼而成的拼貼畫。

《服務指南》

什麼是區域中心?

本指南旨在協助個人及其家屬進一步了解金門區域中心(GGRC)所提供的服務。GGRC 希望確保您清楚了解可供您使用的各項服務。若您對區域中心服務有任何疑問,請隨時向您的社工諮詢。

加州設立了區域中心體系,旨在協助發展障礙者及其家屬尋找並發展符合其需求的服務。金門區域中心透過駐紮於舊金山、馬林及聖馬刁三縣的工作人員,為居住於該三縣的民眾提供服務。各辦事處的地址與電話號碼均印於本手冊背面。

GGRC 的使命

透過連結並發展創新服務與支援,以回應智障及發展障礙人士及其家屬的需求與期許,從而建立包容性的社區;同時向所有社區成員宣導人類多樣性的權利、價值與潛能。

GGRC 願景

智障及發展障礙人士過著充滿自由與機會的生活,他們不僅能在所選擇的社區中貢獻心力並茁壯成長,更是這些社區中備受珍視與接納的一員。

《蘭特曼發展障礙服務法》是一項加州法律,旨在為發展障礙者及其家屬提供服務與支持。

《蘭特曼法》規定:

  • 您的權利有哪些
  • 區域中心與服務提供者能如何協助您
  • 您可以獲得哪些服務與支援
  • 如何利用個人化計畫(IPP)獲得您所需的服務
  • 當有人說你無法得到所需時,該怎麼辦
  • 如何讓系統變得更好

GGRC 的核心價值

合作夥伴關係

我們與每一位接觸的人士及每個組織建立的互惠夥伴關係,皆奠基於共同的願景與目標。我們致力於促進理解與公平——透過溝通、學習與共同成長,為我們所服務的個人及家庭實現共同且團結的目標。

榮譽

我們透過積極傾聽他人與自我,尊重彼此獨特的能力與優勢、經歷以及多元的文化背景與傳統,來展現尊嚴。我們珍視並重視彼此間相互承擔的責任。我們所選擇的工作是崇高的,因為它認可了所有共事夥伴、以及我們所服務與支持之人的貢獻與潛能所交織而成的豐富圖景。

以人為本的思維與行動

GGRC 珍視每一個人作為完整、堅韌且獨特的個體,並以尊重且善於回應的方式與每個人互動。我們致力於讓每個人成為自己生命的中心。 我們將每個人視為自身生命與身份的專家,並以清晰且細心的態度,深入探詢對該個人而言(無論是同事、服務對象、家庭成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何為重要,以及對其有何重要意義。

致力於學習與反思

GGRC 致力於持續且有目標地學習、發展與成長;我們將保持自我覺察,並有意識地攜手合作,共同打造一個蓬勃發展、並能協助社區繁榮的組織。

創新

GGRC 致力於營造並培育一個重視並提倡創造力、巧思、原創性及靈感思維的環境,藉此開發嶄新的服務與支援模式,並建立有效率且高效的流程與程序,以最佳方式滿足我們所服務的對象、員工、服務供應商及社區的需求。

哪些人符合資格使用 GGRC 的服務?

GGRC 服務對象為馬林、舊金山及聖馬刁三縣的居民,且須符合以下四類中的任一類別:

  • 是指一名患有發展障礙的人士。
  • 是指有發展遲緩的嬰兒或幼兒(36個月以下)
  • 是指存在已確診之風險狀況,且可能導致發展遲緩的嬰幼兒(36個月以下)
  • 某名嬰幼兒(36個月以下)是否因多種生物醫學因素的綜合作用,而面臨較高風險,可能出現發展障礙?

符合資格的發展障礙人士,可透過 GGRC 的《蘭特曼法案》服務計畫獲得協助。3 歲以下的嬰幼兒若符合「早期介入計畫」的資格,則由區域中心的「早期介入計畫」提供服務。

如果您認為您或您的家人可能符合服務資格,請聯絡 GGRC 以開始申請程序。

評估結束後會發生什麼事?

申請「早期介入計畫」的個人,將在完成評估後 45 天內收到資格審核結果。年滿 3 歲(符合《蘭特曼法案》規定)的個人,則將在 120 天內收到資格審核結果。

若您符合資格,將有專人指派一名社工員為您服務。您的社工員會與您聯繫,安排面談時間,以便與您討論相關服務。

如果英語不是我的首選語言,該怎麼辦?

GGRC 僱用精通多種語言的雙語工作人員,以協助英語非母語的家庭。這些語言包括(但不限於)西班牙語、他加祿語、普通話及粵語。此外,若需使用上述語言以外的語言,我們亦會視情況安排翻譯或口譯人員。請告知您的社工您偏好的溝通語言。

申請資格

  • 該殘疾發生於18歲之前
  • 該殘疾對其造成顯著的限制
  • 這項殘疾可能終生伴隨

什麼是社工?他們會做些什麼?

社工(有時也被稱為個案管理員或服務協調員)負責協助個人、家庭及群體發掘自身優勢,並協助他們滿足需求。他們會協助您尋找合適的社區計畫與支援資源。您應與您的社工保持定期聯繫。如有任何疑問或問題,歡迎隨時致電或發送電子郵件與他/她聯繫。

何謂以人為本的個案管理?

  • 以人為本的個案管理是指,區域中心的社工會傾聽您的心聲,並詢問您的個人目標、優勢與挑戰,進而提出具體方法和計畫,協助您達成目標。
  • 你有權審視各種選項,並做出自己的決定。
  • 以人為本的個案管理,意指您所獲得的服務是根據您的需求而定。不同的人可能會獲得不同的服務,這取決於每個人的個別需求。

以人為本的思考與規劃,將焦點從「對」當事人而言重要的事情(健康與安全需求),轉移到「對」當事人而言重要的事情(個人偏好與選擇)。

「以人為本」的思維策略將把您——我們所支持的對象——置於首位,為我們提供傾聽所需的工具,讓我們能夠了解您的需求,進而作為一個團隊,共同制定目標並擬定以人為本的計畫。這份計畫將作為我們的指引,協助您實現理想生活中的各項目標。「以人為本」的實踐方式,將使與 GGRC 所支持對象共事的同仁,能夠優先考量您及您的優勢,而非您的身心障礙。

所謂「以人為本」,意指我們關注對您而言重要的事物,傾聽您的心聲,尊重您的訴求,並回應您的偏好。我們不僅關注從健康與安全角度來看對您「重要」的事物,更致力於了解對您而言「重要」的事物,以及您喜歡或享受的事物。在您重視的事物與對您有益的事物之間取得平衡,有助於確保您在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同時,既感到快樂又安全。 以人為本的思維能促進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從而發掘並發展個人的優勢與興趣。

以人為本的會議意味著每位與會者都能被傾聽,最重要的是,您——這位接受服務的人。

GGRC 採用的以人為本規劃方法之一,稱為「以人為本思維」(PCT),由「以人為本實踐學習社群」所開發。


「早期介入服務」能提供什麼

早期啟蒙(0至36個月或未滿3歲)

當您的嬰幼兒符合透過區域中心獲得早期介入服務的資格時,您的社工將制定並執行《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該計畫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審查,或根據您的要求更頻繁地進行審查。

什麼是「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
這是份書面計畫,內容包含:

  • 家庭資源
  • 優先事項與關注事項
  • 關於您嬰兒目前發展程度的說明
  • 經核可的服務提供者
  • 預期發展成果
  • 與您的嬰幼兒發展需求相關的家庭發展成果
  • 為滿足嬰幼兒及其家庭的特殊需求而必需的特定早期介入服務
  • 已確認的資金來源

如果您的孩子年滿 2 歲 6 個月,個別家庭服務計畫(IFSP)將包含必要的過渡步驟,以確保您的幼兒能順利過渡至《身心障礙者教育法》B 部分所規定的學前服務(請參閱第 9 頁「發展障礙者權利」一節)。


蘭特曼服務(3歲及以上)

蘭特曼服務(有時稱為「持續性服務」)適用於 3 歲及以上的人士。

什麼是個人化課程計畫(IPP)?

個別化計畫(IPP)是您與區域中心之間簽訂的一份協議,旨在釐定達成您目標所需的服務與支援。該計畫應說明各方角色與職責、資金來源,以及您可從 GGRC 社區計畫中獲得的服務。

您的 IPP 團隊成員有哪些?

  • 您的 GGRC 社工
  • 您的父母或監護人(若您未滿18歲)
  • 您的監護人(若您已受監護)
  • 您選擇邀請的其他人——您可以選擇邀請服務提供者、朋友、倡導者或其他支持您的人。

在 IPP 上,您可能會討論哪些話題?

在會議中,請與您的社工討論您的興趣與目標,以制定個人化計畫(IPP)。該計畫將包含有助於您取得進展、發揮現有能力以及規劃下一步的目標。您將討論並記錄下所需各類計畫、培訓或服務,以協助您習得新技能。

您可以預期會有哪些會議?

每年都會與當事人、其家屬(如有)及其社工舉行會議。其他服務提供者也可能參與會議。這些會議旨在討論服務的執行狀況,以及是否有未獲滿足的服務需求或其他需要商討的需求。若您、您的社工或您的家屬(若您未滿 18 歲或處於受監護狀態)認為有必要,亦可在年度內另行召開會議。

此外,您隨時都可以提出會面請求。隨著年齡增長,我們會根據您的需求變化,定期為您進行重新評估。

大約在 22 歲時,您將離開學校體系。當您與學校會面以規劃過渡事宜時,不妨考慮邀請您的社工一同參與。您可能希望找份工作、參加日間服務、上大學、搬離父母家,或是將這些選項結合起來。 您的 GGRC 社工將透過以人為本的個案管理服務,協助您規劃未來的方向。您能獲得哪些服務,將取決於您的需求與目標,以及社區現有的資源。這些服務可能包括:

  • 日間服務,助您培養新技能並結交朋友
  • 全職工作或有薪實習
  • 獨立生活技能培訓
  • 輔助生活服務
  • 公共交通使用培訓
  • 適應性技能培訓與個人助理
  • 輔助設備
  • 健康倡導服務及心理健康轉介
  • 住房權益倡導與家庭住房權益倡導
  • 關於輔助決策與監護權的資訊
  • 為照顧者及家長提供的喘息服務

如果您目前未與家人同住,您將每季與您的社工會面一次。


服務採購

為達成《個人計畫方案》(IPP)或《個人家庭服務計畫》中所列之目標,區域協調員(RC)可為您或您的家庭成員購買該計畫中列為所需之服務。

可購買多種服務與設備,例如:

  • 居家喘息服務
  • 居家外暫托服務
  • 住宿照顧
  • 嬰幼兒早期介入計畫
  • 家長培訓與行為介入
  • 成人日間照護計畫
  • 交通
  • 輔助設備
  • 輔助生活服務

GGRC 購買服務之限制

  • 相關服務必須在個別化計畫(IPP)/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中明確列出。
  • 必須沒有其他可用的公帑或私人資金。
  • 該服務必須向區域中心供應商購買。
  • 該筆採購必須事先獲得書面授權。
  • 加州發展服務部提供給金門區域中心的預算,必須足以支付核准服務的相關費用。

如何為您的孩子申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是由學區所撰寫的文件,旨在確保所有教育目標得以達成。

  • 請仔細閱讀、聆聽並列出您的疑慮。請附上您的理由,以及相關檢驗報告或醫師診斷書的副本。
  • 請與您的兒科醫師和/或幼兒園老師討論。
  • 請向所屬學區申請評估,以協助釐清學習上的困難。

倡議與權利

務必為自己發聲

  • 做自己的代言人!表達你的願望和需求。
  • 在做出選擇之前,請先參觀並評估各項計畫或住宿方案。
  • 提出問題。
  • 您不妨向值得信賴的人尋求建議,以協助您做出決定。
  • 若對 GGRC 提供的服務有任何異議,您可以提出申訴。

GGRC 的工作人員將與您及您的家人密切合作,確保學校、日間照護計畫、住宿機構及其他機構的服務提供者,能提供最符合您需求的服務。若您在與其他機構進行協商、會議或聽證會時需要協助,可聯繫 GGRC 的「服務使用者權益倡導員」。此外,「加州身心障礙者權益組織」亦提供「服務使用者權益倡導員」服務,可協助您與您的社工共同處理相關事宜。

發展障礙者的權利

發展障礙者享有聯邦及州憲法與法律所保障、與其他所有人相同的法律權利與義務,並賦予區域中心為其倡導及保障這些權利的職責。《蘭特曼法案》列舉了保障發展障礙者的具體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 在限制最少的環境中,享有符合個人發展需求的治療及康復服務之權利
  • 有權過上盡可能正常、有生產力且獨立的生活
  • 享有獲得充分尊嚴、隱私及人道照護的權利
  • 參與適當且由政府資助的教育計畫的權利

《身心障礙者教育法》(IDEA)向各州及地方學區提供聯邦財政援助,以協助其為身心障礙兒童制定免費且適當的教育計畫與服務。獲得此類資金的各州必須保障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長的權益。GGRC的工作人員可為您的家人或朋友提供相關資訊及轉介服務,例如:

  • 補充性社會保障收入與Medi-Cal
  • 長期規劃
  • 特殊需求信託
  • 臨終規劃

其他重要資訊

保密性

金門區域中心及其服務提供者所接收的所有資訊均屬機密,未經當事人、法定監護人或財產管理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法律對此政策僅允許極少數例外情況。

查閱紀錄

接受服務者及其授權代表有權查閱其區域中心的紀錄。他們可聯繫所屬區域中心的社工以獲取協助。

上訴與申訴程序

身為金門區域中心的服務對象,您可能對該中心工作人員的某些行為感到不滿。若您遇到問題或對金門區域中心的任何服務感到不滿,我們鼓勵您首先嘗試與您的社工討論情況,以解決問題。根據我們的經驗,只要保持溝通暢通,大多數問題都能在此階段獲得解決。 然而,若未能達成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您有權提出正式申訴。申訴程序設有明確的時限與保障措施,旨在維護您的權益。若您需要協助了解申訴程序,金門區域中心的權益倡導員可與您及您的家人會面,協助說明程序,並協助您尋找專業人士來協助準備及陳述您的案件。

如需更多資訊,請造訪 ggrc.org 或 dds.ca.gov。

您的社工將協助您連結社區資源及服務提供者。GGRC 並未直接提供相關計畫與服務。

我需要付費使用這些服務嗎?

一般而言,大多數服務費用由區域中心負擔,且不以個人或家庭收入為依據。 評估與審查對您完全免費。若未成年人被安置於家庭住所之外,則可能需支付費用。若您年齡介於 3 至 17 歲之間、正在接受服務且未持有 Medi-Cal 醫療保險,則需支付年度家庭計畫費用,最高為 200 美元。若此情況適用於您,您的社工將提供更多相關資訊。

服務經費

若您或您的家人符合資格,您的 GGRC 社工將與您共同探討服務費用的支付來源。這包括:

  1. 透過私人保險取得醫療上必要的治療服務(包括語言治療、進食治療、職能治療,以及行為或物理治療)。
  2. 探索通用資源。
  3. GGRC 是最後的支付方。若您未滿 18 歲、正在接受服務且未參加 Medi-Cal,則可能需支付年度家庭計畫費用。

常見問題

如果我不了解我的服務選項該怎麼辦?

請與您的社工人員聯繫。他/她將為您說明、討論並釐清您有資格申請的各項服務與計畫的細節。

如果我對我的服務供應商有疑慮,該怎麼辦?

如果您覺得可以,請與您的服務提供者溝通。否則,請立即致電您的社工。如果服務提供者未能滿足您的需求,或對於所提供的服務有異議,您的社工可以協助您尋找更好的替代方案。

在個人化教育計畫(IPP)會議中,「為我的需求發聲」是指什麼?

「為自身需求發聲」是指在了解什麼最適合您的前提下,向社工表達您的需求與顧慮。接著,社工的職責便是找出 GGRC 能協助您的具體方面。

轉介/諮詢聯絡資訊

金門區域中心• ggrc.org
(888) 339-3305 電話 • (888) 339-3306 傳真 • intake@ggrc.org
「早期介入」(0-2歲)入案轉介表可於線上取得
「蘭特曼計畫」(3歲及以上)請透過電話/傳真洽詢

發展服務部• dds.c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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